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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律新聞】打斷老公歡唱,妻妨害自由遭起訴

刑法第304條第1項規定,以強暴、脅迫使他人行使無義務的事,或是妨害他人行使權利者,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

同法第354條規定,毀棄、損壞他人的物品或使他人的物品致不堪用的程度,足以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則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【法律新聞】打斷老公歡唱,妻妨害自由遭起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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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律新聞】打斷老公歡唱,妻妨害自由遭起訴 刑法第304條第1項規定,以強暴、脅迫使他人行使無義務的事,或是妨害他人行使權利者,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...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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